反映資金週轉速度的指標

來源: 信貸     發佈時間: 2009/3/23 下午 02:31:06   返回  打印
為緩解中小企業資金週轉難題,近日,銀川市興慶南區個私協會聯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寧夏分行直屬支行,利用興慶南區個私協會組織經營戶例會的時間,為會員搭建優先貸款平台。
資金週轉速度可以用資金在一定時期內的周轉次數表示,也可以用資金周轉一次所需天數表示。其計算公式如下:
例如,企業一年的銷售收入總額為4000萬元,按月平均佔用的固定資產(原值)和流動資金總額為2000萬元,即每年周轉2次,每次周轉需要180天。加快資金週轉,可以節約資金。在一定的生產規模和銷售收入的情況下,把資金周轉率提高一倍,就可以節約一半的資金。
資金週轉率也可用固定資金週轉率和流動資金周轉率分別反映。其周轉次數或天數仍用上列公式計算,但要將資金平均佔用額分別改為固定資產(原值)或 流動資金的平均佔用額。固定資金周轉率反映固定資金的周轉速度。從固定資金的週轉形態而言,則有它自己的特點,即:比較長期地保存它的實物形態,其價值只 是隨耗損程度逐漸轉入產品價值,同時以計提折舊的形式收回相應的貨幣資金,直至其價值均已轉入產品的價值,收回的貨幣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更新,才完成了它的 周轉循環。因此,從個別的固定資產來看,它的資金周轉率則是其使用周期。流動資金週轉率,反映流動資金週轉速度。在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的情況下,資金週轉速度越快,說明資金利用效果越好。
營運資金週轉率是指年銷貨淨額與營運資金之比,反映營運資金在一年內的週轉次數。其計算公式如下:
銷售收入淨額/(平均流動資產-平均流動負債)
“平均”指報表期初數與報表期末數之平均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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